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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ON NFR上线【宋·黑定梅瓶】,博物馆是否有权铸造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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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二月二日,UTON NFR平台携手太湖书院博物馆推出【盛世中国·天下至宝】系列的第一款数字藏品【宋·黑定梅瓶】。这一系列的数字藏品一经推出,便备受瞩目,但同时也引发出诸多法律相关的思考,博物馆是否有权与平台合作,利用其馆藏文物铸造数字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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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NFT的法律属性及其法律适用进行明确规定。我国博物馆在探索数字藏品发行与传播中出现了藏品安全、博物馆定位、金融秩序(洗钱、炒作)等方面的争议。但从现有实践看,这三方面的顾虑尚不足惧。

首先,博物馆藏品和NFT的结合不会危及藏品的安全性。博物馆借助区块链技术发行数字藏品与基于藏品信息生产和销售文创产品间没有本质区别。实体文创产品被视为传播文化、加深观众对博物馆的了解、增加博物馆收入的关键措施。借助区块链技术,将藏品的数字信息物权化,使其具有与实体文创产品相近的商品属性,可以流通,进而产生文化和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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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的数字藏品是对现有文物数字信息的再利用。它的主要功能是欣赏和传播。发售过程中没有展现与藏品安全性有关的三维比例、成分细节、材料比例等基本信息。受众的购买不会导致文物信息的泄露,不会影响文物市场的交易秩序。信息技术扩大了实物影响的范围,NFT通过数字资产进一步增强了人们对藏品的认知。

其次,中国目前的数字藏品交易是实名制的,可以精确防范洗钱风险。艺术品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匿名交易为洗钱提供了空间。目前,UTON NFR平台联合博物馆推出数字藏品的交易流程为实名制,大大减少了洗钱空间。

最后,数字藏品的可交易性并未动摇国有藏品的国家所有权属性。国有博物馆发行的数字藏品的本质是文化信息的传播和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实体藏品的所有权没有改变。数字收藏的NFT确权,相当于借助技术手段实现类似实体文创产品与所有者间的对应关系。这种所有权关系不会影响公众对数字形式公共藏品的享用。在推广数字藏品的同时,国有博物馆没有停止开放馆藏数据库和在线展览建设。

馆藏文物的“数字藏品化”,能够不断激发博物馆的活力,满足中国杰出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的需要。

标签: 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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